关于评选《2016年度潍坊创新创业先进模范》的通知
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制定的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的经济发展理念,进一步推动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,通过评先树优促进企业市场竞争与潍坊经济健康持续发展,经促进会第一届三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,开展评选“2016年度潍坊创新创业先进模范”,现将评选办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、参选者必须是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、董事长或总经理或科研课题组骨干成员,一般应是正式会员,新入会会员亦可参选;
2、必须具有突出的科技创新成果与创业业绩,在同行业、同领域具有领军作用;
3、单位连续两年盈利、有较好的纳税贡献、本人无不良记录。
4、全面统筹考核促进会“人品高尚、事业有成、爱心奉献”的会员条件。
二、评选程序
本次评选坚持公开、公正、自愿的原则:
1、由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秘书长、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、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;
2、个人申报。本人将业绩材料整理好纸质、电子版、连同音像视频材料,在2017年元月上旬报送促进会秘书处;
3、由评选委员会根据业绩逐项打分、比较,综合选优确定当选者。
三、奖励
1、专门召开由市领导参加的颁奖大会,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,对授奖个人颁发奖品、奖牌及证书,单位可宣挂《潍坊经济发展促进会创业示范基地》的标牌;
2、评选结果将报给市政府及经济主管部门备案;
3、潍坊日报、晚报、电视台、新闻网、好人网、鲁网、凤凰网、中央电视台等国家新闻机构、促进会会刊、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予以广泛宣传,大树特树先模形象。
4、促进会将科技成果及突出业绩上报国家政府有关领导部门,争取上级支持,并组织大力推广。
四、经费问题
本次评选活动不向参选单位收取任何费用,所需经费由促进会自筹解决。
本次评先树优活动是促进会成立以来首抓的形象工程,请各位领导成员并全体会员务必高度重视,认真对待,立即行动,以积极的姿态、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卓有成效地把好事做好。
附:1、潍坊创新创业先进事绩评选申报表;
2、潍坊经济发展促进会邮箱:wfjjfzcjh@qq.com
3、潍坊经济发展促进会微信公众号:wfjjfzcjh
潍坊经济发展促进会
2016年11月5日